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司法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其领导的 律师 组织、公证机关、 劳动教养 机关等。 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法律客观:《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市长不能管法院和检察院,法院和检察院是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法律依据:《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第八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党委政法委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一)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二)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三)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四)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五)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第2种观点: 1、公报明确提出,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全会提出,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这意味着对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领导干部将予以问责,并且是要动真格的予以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3、按照全会的决定,有领导干部干涉司法的可以向上级纪检部门甚至向中央巡视组反映情况。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1种观点: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对二审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执行;对再审申请驳回、再审判决逾期未裁定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法律分析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的,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的执行;不服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再审判决的以及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拓展延伸法院判错案后的上诉途径当法院判错案件后,您可以通过上诉途径来寻求司法复审。上诉是一种法律程序,允许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提出异议。在上诉过程中,您可以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来支持您的申诉。上级法院将会对案件进行审查,重新评估证据和法律适用,并作出新的判决。请注意,上诉程序有特定的时间限制和法律要求,因此请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上诉程序顺利进行。记住,上诉是一种法律救济的方式,可以为您提供公正的审判和纠正判决错误的机会。结语如果您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满意,您可以通过上诉途径来寻求司法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您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您不满意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您可以向二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申请再审期间,判决的执行不会停止。如果您对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再审判决或者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不满意,您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请注意,人民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审查您的申请,并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上诉是一种法律救济的方式,可以为您提供公正的审判和纠正判决错误的机会。请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上诉程序顺利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第2种观点: 法定情形下,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曾担任过相关角色等。同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回避,如果审判人员私下会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推荐律师、索取财物或接受宴请等。回避是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法律分析在起诉时效范围内,可以依法上诉。2、超过时效范围且在六个月之内的,则可以依法申请再审。3、再审失败之后可以申请抗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的;(五)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本规定所称近亲属,包括与审判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第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其回避:(一)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三)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受托人报销费用的;(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索取、接受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六)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所以,如果有以上法定情形的,可以申请回避。结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相关情形的,有权申请其回避。回避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因此,如果存在以上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依法申请回避,以保障案件的公正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第3种观点: 妨碍司法公正的处罚及防范措施。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包括虚假证明、毁灭伪造证据、阻止证人作证等,处罚为有期徒刑或拘役。防范措施包括加快立法进程、改革审判体制、加强法官素质和纪律、强化外部监督和规范法官行为。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司法公正和净化执法环境。法律分析一、妨碍司法公正如何处罚1、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3、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如何防范妨碍司法公正1、加快立法进程,改革和完善审判体制,进一步贯彻规范《法官法》防止法官滥用裁判权。2、隆法官之地位、厚法官之待遇、高法官之素质、严法官之纪律。3、强化执法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制约作用,净化执法环境。4、规范法官行为,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公正。结语做假证、毁灭证据、阻止证人作证等行为严重妨碍司法公正,应予以严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此类行为,可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力度相应。为了防范妨碍司法公正,我们应加快立法进程,改革审判体制,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和纪律要求,同时加强执法外部监督,净化执法环境。此外,还应规范法官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以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通过这些措施,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务立案主要是指监察机关对国家公职人员有职务犯罪事实,并且有一定的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政务处分主要是指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的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政务处分是在政务立案结束,证实公职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后,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的惩戒措施,所以,政务立案与处分并无包含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本法。第三条 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依法给予违法的公职人员处分。监察机关发现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应当给予处分而未给予,或者给予的处分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提出监察建议。第五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十一条 公职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政务处分:(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的;(二)配合调查,如实说明本人违法事实的;(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四)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挽回损失或者消除不良影响的;(五)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六)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法所得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情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政纪指机关、团体所制定的行政纪律。如:处以政纪。政纪立案的后果一般来要看违纪的性质、严重程度,不能一概而论,若是职务有关的错误可以立即免职、停职,但不能辞职,若是非职务有关的错误一般仍然担任当前职务。立案期间,不能提拔、评先评优、参与考核等。有证据证明违反行政纪律,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进行审理。所谓政纪案件的审理,是指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对调查终结的有证据证明违反行政纪律,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作出其他处理的案件进行审核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对被立案的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要认真核查,就工作、思想、生活、作风等多方面进行核查。2.设置好办案场所,用于办案。这个办案场所,一定要安静,一定具有保密性。3.通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外出,并要求准时相关的会议,4.依法要求当事人配合职能部门的检查,要求当事人积极对待,不能消极对待。5.把党的政策要很好地向当事人进行宣传,尽最大努力争取当事人坦白,积极把知道的事情和问题讲清楚。6.把当事人反映的事情和问题认真记录下来,并要求严格保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十五条 公职人员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政务处分。应当给予两种以上政务处分的,执行其中最重的政务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政务处分的,可以在一个政务处分期以上、多个政务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政务处分期,但是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