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解除。根据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不需要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政策变化属于不可抗力,所以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3种观点: 原则上这属于购房人的违约行为。但是在2010年4月、6月,国家部委分别颁布实施了国十条、京十二条、三部委二套房标准等一系列调控政策。如果购房人由于政策变化导致无法按照原合同申办房贷的,则根据购房人的需要可分别采取如下措施:如购房人需要继续购房可以变更合同(加付首付、延长贷款期限)后继续履行合同,如购房人不想继续购房则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如果不是这些政策导致的购房人无法贷款,那么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购房人应当向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不少消费者认为,购房定金实质就是地产商的“霸王定金”。他们认为,无论是谁的责任,购房定金都应该退还给消费者。因为消费者在整个购房过程中都是被动的,他们的知情权在一开始就没有得到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纠纷也不知道怎么解决。消费者在购房前可以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各类购房纠纷。一、买卖房屋过程中如何约定定金定金在二手房买卖中经常使用。房屋买卖中,双方基本达成意向,购房人一般需缴纳定金。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对实际交付的定金施行定金罚则,即:购房人违约则不能要求返还定金,卖房人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把双刃剑,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约定定金的数额。1、如果买方全款购房的情况。则买方资金充足,履行付款义务问题不大,那么就要着重防范卖方的违约行为。一般买方可以约定较高数额的定金,如总价20%,这样就加大了卖主违约的成本,促使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2、如果买方贷款买房的情况。此时,买方违约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没有较大把握按时办理房贷,应当适当降低定金的支付比例,或者适当延长贷款办理期限,或者约定清楚贷款无法办理可以重新更换贷款银行再次办理。特别是目前银行从严审核贷款的情况,一旦贷款无法办理,如果没有其他补救措施的约定,将导致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种观点: 贷款买房应注意的问题有:(一)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银行贷款一般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二)贷款后出租住房要告知承租人。当购房者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时,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三)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借款合同和借据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都比较长,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这些合同,还要认真阅读这些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四)提前还贷不要忘记要回保险费。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购房者千万不要忘记到保险公司退还提前期内的保险费。(五)贷款偿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还清贷款后,一定要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房产的权利证明前往房管部门撤销抵押。(六)还贷有困难先求助银行。借款期内如果出现还贷困难,一定不要忘记向银行求助,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如果之前记录良好,银行通常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七)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是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确定额度,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那么是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的,所以贷款买房前不要随便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贷款买房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揭买房怎么办理,购房者办理按揭的程序一般是:(一)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并交纳30%房价款;(二)到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贷款手续,提供银行要求的资信证明资料,由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质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报银行批准。(三)银行根据《法律意见书》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该按揭申请:1、银行批准,由律师所安排申请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代理申请人办理预售合同现房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2、银行不予批准,申请程序终结。申请人与发展商另行签订付款协议或按照原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履行。
第2种观点: 买房子应该注意的事项有:1、房屋的权益归属和真正实际的产权人;2、卖房人有可能是对房屋进行的第二次出卖;3、卖房人出卖的很可能是已经抵押的房屋;4、所购买的房屋有质量问题或者其他特殊重大隐瞒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现在随着物价的上涨,房价的上涨,提前消费,贷款买房已经不足为奇。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手头资金周转困难的时候,遇到这种问题,我们一般最先想到的就是贷款,尤其是面对如此高昂的房价来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大部分人优先选择的方式。那么对于贷款买房,你真的有所了解吗?贷款买房应该注意哪些问题?1.首先在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真实的材料如果个人在贷款按揭购房时,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那么可能就会带来比较严重的影响。轻则影响银行审核,不能发放贷款,实现不了自己的居住梦;重则可能因为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办理按揭贷款,造成开发商据此要求购房者承担逾期交付办理按揭资料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当数额的违约金。2.不要同开发商签订“连带违约条款”一般情况下,不要同开发商签订“连带违约条款”。如果一定要签或者已经签订了类似条款的购房者,一定要注意及时还款,避免因为个人在还款等方面出现违约,造成开发商回购或处分抵押担保物的情况出现。3.避免申请贷款不成功,而被没收买房定金为什么会出现被没收买房定金的情况?这就需要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因为按揭贷款没有得到银行的同意,而导致购房者需要申请解除购房合同的情况时,开发商应该全额退还购房者缴纳的购房定金,从而避免购房者的定金损失。4.严格履行还款义务,避免银行提前收回贷款借款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及金额履行自身的义务,如果有需要提前还款的情况,那么就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工作,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5.贷款还清后一定记得及时注销抵押登记购房者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一定要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相关凭证,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以确保物权的完整性。只有这样,购房者才能规避因为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而可能出现的相关纠纷或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