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涉及到法律责任,参与行为需注意以下几点:1.行为人必须以获取钱财为目的;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不大,不以为主要来源;3.区分赌头、赌棍、赌场业主与一般参赌群众,前者构成罪,后者可受行政处罚。
法律分析
网络上会被抓。参与网络,不构成犯罪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主要区别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开设赌场或者以为常业的行为。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犯罪与违法行为:
1、参与的动机和目的。罪的构成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获取钱财的目的。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营利,而仅仅是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联络感情等,不能成立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以获取钱财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实际获得了钱财,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2、涉赌数额及参赌次数。有些亲戚朋友、邻居之间偶尔也有输赢,但输赢不大;有些经常聚赌,但涉赌数额很小,参赌者并不以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对此可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等行政处理,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3、行为人系赌头、赌棍、赌场业主还是一般参赌群众。赌头是指聚众的人,即为提供赌场、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本人从中抽头渔利。赌头可能参与也可能不参与,可能是一人也可能是多人。赌棍是以为常业的人,即以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赌棍有的无正当职业,专事;有的有业不就,主要从事;有的有正当职业,但以为兼业,输赢的数额超过其正当收入的数额。赌场业主是指开设赌场的人,即以营利为目的,营业性地为提供场所、设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的行为。对这三种人应当以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参赌群众,可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可以视情节给予治安处罚,但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网络行为需谨慎,一旦被警方发现,将面临处罚。参与者若非以营利为目的,仅为消遣娱乐等,不属于罪;但若涉及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拘留和罚款。区别犯罪与违法行为,需注意动机目的、涉赌数额和参与角色。赌头、赌棍、赌场业主应承担刑事责任,而一般参赌群众则可能受到治安处罚。因此,参与网络需谨慎明智,遵守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后果。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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