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如下:
(一)股东或股份公司发起人应当承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责任。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或者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性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定比例的虚假出资罚款。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除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外,还将面临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二)公司清算时,隐匿财产,虚假记录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或者在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法定代表人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直接责任人员,除公司面临罚款外,还将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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